各位外籍股东、外商投资企业的朋友们,今天要和大家聊一件大事——2026年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分红,不再免税了。这项政策变化有多大?简单说:过去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拿分红,个税一分钱不用交。从今年9月1日开始,统一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政策变了什么?
政策依据是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27号公告。这份公告做了两件事:
第一,取消了外籍个人的分红免税待遇。自1994年起施行的“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第二,明确了按20%税率征税。外籍个人取得的分红,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外籍个人在境外缴纳的税款,可以按规定在中国申请税收抵免;同样,在中国缴纳的个税,也可以向其居民国申请抵免,避免双重征税。
二、最要命的时间点:以“实际支付时间”为准
很多人以为,只要股东会决议在9月1日之前作出,就不用交税。这个理解是错的。
政策明确规定:以“实际支付时间”为计税标准,不以股东会决议时间为准。只要分红在2026年9月1日及以后实际支付到外籍个人账户,就要按20%扣缴个税,没有过渡期、没有缓冲期。
举个例子:
某外商投资企业2026年6月召开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1000万元给外籍股东,但资金一直留在公司账上。2026年10月,公司实际将1000万元汇入该外籍个人账户。结果:这1000万元需要按20%缴纳个税,即200万元。
如果这笔钱在8月31日之前已经支付出去,则不涉及此政策。所以,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话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三、谁来交税?怎么交?
Ø 扣缴义务人: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分红时,应当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Ø 如果企业没有扣缴怎么办?外籍个人需要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自行申报缴纳税款。若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则须按期限缴纳。
四、有一个“省钱通道”:税收协定优惠
如果外籍个人是与中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安排)的国家(地区)的税收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协定规定的优惠税率。部分协定对股息规定的税率可能是10%甚至5%,比20%低不少。
但这里有几个关键点要注意:
第一,必须提前备案。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采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
第二,需要证明“受益所有人”身份。享受股息条款协定待遇的,应留存证明“受益所有人”身份的相关资料,这是防止“滥用协定”的核心要求。
第三,身份证明材料要备齐。包括:由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开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与所得有关的合同协议或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
实操建议:如果你可能适用协定优惠税率,建议在分红支付前就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提前准备好备案材料。备案通过后再支付分红,可以直接按优惠税率扣缴,避免先按20%交了再申请退税的麻烦。
五、建议
建议一:立刻梳理分红安排。检查是否有已决议但尚未支付的分红。如果确实需要支付且金额较大,务必评估税务成本,避免因时间节点选择不当而多缴税款。
建议二:核查税收居民身份。确认你是否符合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条件。如果你是中国税收居民,那20%的税率没有商量余地;如果是协定国居民,积极争取10%甚至5%的优惠税率。
建议三:提前完成协定待遇备案。不要等到分红支付当天才想起来申请优惠。建议至少提前一至两个月准备材料,包括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受益所有人证明材料等。
建议四:与专业顾问沟通。跨境税务涉及多国法律和税收协定的交叉适用,个案差异非常大。建议在做出重大分红决策或信托安排调整之前,咨询熟悉跨境税务律师或税务师。
随着全球税收透明化(CRS2.0)的加速推进,跨境税务合规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趋势。与其被动应对,不如主动规划。如果你对上述政策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针对自身情况进行税务方案设计,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