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开业或已经停业及尚未重新营业的行业、专业或业务,又或所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未有赚取应评税利润,税务局则不会要求纳税人每年提交利得税报税表。若税务局在覆查该等纳税人的潜在税项责任时,会向其发出利得税报税表,纳税人则仍须遵照规定填交报税表。
公司尚未营业,报税表亦必须填妥后呈交到香港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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