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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费用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受理驻在国或领区内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中国公民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事实和行为原则上应向中国境内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

1、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的种类
(1)国籍公证;
(2)居住公证;
(3)声明书公证;
(4)婚姻状况公证;
(5)亲属关系公证;
(6)出生、健在或死亡公证;
(7)部分证件(如中国有关机构颁发的护照、房产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成绩单、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8)学历、经历公证;
(9)各类委托书公证( a、委托他人在中国向有关涉外公证处申办出生、未受刑事处分、学历、工作经历、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公证; b、委托他人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等; c、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赠与、转让、继承或放弃继承等; d、委托他人在中国抚养子女等。)

2、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的申办要求
(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须亲自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填写《使、领馆公证、认证申请表》(附后)并在使领馆官员面前签名,保证表中所填内容真实;如有不实,应负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申办下列公证须携带、提交的证件:
a、国籍公证:身份证件等;
b、居住公证:身份证件、居住国居留证等;
c、声明书公证:身份证件、声明书、与声明书内容相关的证件等;
d、婚姻状况公证:① 未婚公证:身份证件,照片、出国前已达婚龄者在国内期间的未婚公证书、证人书面旁证、个人未婚声明书等;② 结婚公证:身份证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合影照片等;③ 离婚委托书:身份证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委托书等;④ 离婚后未再婚公证:身份证件、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法院离婚调解书这三种证书之一)、在国内居住期间的离婚后未再婚公证书、在国外居住期间的未再婚保证书等;⑤ 丧偶后未再婚公证:身份证件、原配偶死亡证明等;
e、亲属关系公证:身份证件、证人身份证件及书面旁证、个人声明等;
f、出生、健在或死亡公证:① 出生公证:医院出生证明或其他有关身份证件;② 健在公证:身份证件、居住国居留证等;③ 死亡公证:死者原身份证件、医院死亡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
g、部分证件(如中国有关机构颁发的护照、房产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成绩单、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身份证件、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h、学历、经历公证: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有关证书等;
i、各类委托书公证:① 委托他人在中国向有关涉外公证处申办出生、未受刑事处分、学历、工作经历、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公证:身份证件、有关证书、委托书等;② 委托他人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身份证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委托书等;③ 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赠与、转让、继承或放弃继承公证书:身份证件、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证明、委托书或声明书等;④ 寄养委托书(委托他人在中国抚养子女):身份证件、被寄养子女的出生证、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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